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动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鲁办发〔2022〕19号)等文件精神,着力提升高校教师专业能力,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山东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3年高校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现就我校组织参加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
(一)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省级示范培训。主要面向省属本科高校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4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开展为期7-8天(48-56学时)的线下培训。通过专家讲座、研讨交流、教学基本技能训练、示范观摩等方式,重点夯实教师教学基本功,提升教师教学创新能力。主要内容包括教学理论与方法、课堂教学规范、教学技能与技巧、现代教育技术等。培训由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临沂大学承办。
根据省教育厅限额,学校依据各学院在2021年校级青教赛中的获奖情况进行名额分配,具体信息见附件。
(二)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高端研修。面向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获奖选手和骨干教师,开展为期10天(64学时)的线下培训。通过专家讲座、研讨交流、示范观摩等方式,培养一批教学特色鲜明、教学效果突出的高校青年骨干教师。主要内容包括教学理论与方法、教学改革与创新、教学指导与咨询、教育教学研究、现代教育技术等。培训由清华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承办。
学校从近两年校级、省级青教赛获奖教师中选拔推荐8名教师参加,学院无需推荐。
二、工作程序
(一)各学院按照名额,于9月25日下午2点之前将参训教师信息发送至教发中心邮箱cftd@qust.edu.cn。为扩大培训覆盖面,各学院已参加过2022年省级青年教师培训的教师原则上不再推荐参加本次培训。
(二)注册报名。9月25日-27日,参训教师登录“山东省高校教师省级培训系统”(以下简称培训系统,网址:http://sdgsability.gspxonline.com/)进行注册报名。培训系统操作流程可查询系统网站“使用手册”。
(三)报名审核。9月28日前,学校完成报名审核工作,并将培训系统生成的报名表加盖公章后上传。9月30日前,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按照专业等情况分配参训人员到各培训承办单位。
(四)培训实施。10月10日前,各培训承办单位对参训教师进行学情调研。10月13日前,各培训承办单位开展培训,原则上于2023年11月底前完成培训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高校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组织有关人员积极参训,严格落实参训人员请销假制度。培训结束后,学校、学院将组织参训人员在一定范围内汇报分享培训收获。
(二)培训经费支出。本次培训由省财政专项经费承担,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学院承担。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段晓茜,朱开兴;88959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