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持续提升我校教师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为建设“特色鲜明,走在前列”的高水平大学提供有力支撑,根据学校教师教学发展培训方案,现就落实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相关培训活动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内容 |
形式 |
入职 3年内 |
入职 4-7年 |
入职 8年以上 |
学时 |
方式 |
学校教学基本制度解读 |
宣导+自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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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线上+线下 |
课程思政教学设计与实践 |
讲座+观摩+研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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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混合式教学能力提升 |
讲座+实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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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教师数字化素养提升 |
讲座+研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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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教师教学创新能力进阶 |
讲座+研讨+实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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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板书设计与创意 |
培训+实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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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课堂教学实施 |
讲座+磨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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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教学设计与反思 |
讲座+磨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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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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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育、劳育、体育、思政教师教学能力提升 |
讲座+研讨+实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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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具体要求
1.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对培训活动进行整体规划和组织安排,学院应结合学院特色、学科特点、教师需求等综合因素主动谋划,充分挖掘利用各类资源,制定本学期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培训活动规划,与学校培训形成互补融合,认真落实教师参训的报名、组织、管理、督导及意见反馈工作。本学期的教师教学发展培训活动规划请各学院于9月20日前提交至邮箱cftd@qust.edu.cn。
培训活动应建立台账,及时做好培训总结及过程的留痕留档,作为学院年度考核的参考依据,提交办法将另行通知。
2.学院应高度重视师资培训对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实时掌握本单位教师发展动态,重点加强对新进教师及青年教师的培训指导,突出“学中做”和“做中学”的实战培训思维,通过“学、思、践、悟”培训过程,夯实教师的教学能力与水平。
3.教师应高度重视培训学习对个人职业成长与发展的重要促进作用,按时、按要求完成培训学习,积极开展同行交流,注重实践反思,践履知行合一。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9月5日